• 主 題
    端午節法定假日 雇主應依法給薪給假
  • 日 期
    2022-05-31
  • 內 容

    今年的端午節為 6 月 3 日,新北市政府勞工 局表示,當天屬於勞動基準法第 37 條規定應放假的法定休假日,凡適用勞基法的勞工, 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事業單位因業務需求,經徵得勞工同意於當日出勤提供勞務, 若工作時數於 8 小時以內,月薪制勞工應加給 1 日工資,時薪制勞工則應針對出勤時數 加倍給薪;至於超過 8 小時部分,無論為月薪制或時薪制,皆應依照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加成計給加班費。 勞工局表示,實務上有排班制勞工休息日或例假與法定休假日重疊,卻未擇日補假。 如遇前述情形,雇主應與勞工協商排定補假日期,並於排班表註記該法定休假日的挪移 期日。 勞工局強調,事業單位如有違反上述規定,依法可處新台幣 2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 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籲請事業單位務必遵守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