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7 月中旬起 食藥署啟動食品添加物製造業稽查
  • 日 期
    2022-07-06
  • 內 容

    食品添加物的種類及功能非常多元,在食品的製造、 加工及調理過程中也經常使用,為強化食品添加物之源頭管理,食品藥物管理署 7 月中旬將啟 動「111 年食品添加物製造業稽查專案」,以降低可能之食品危害,確保國民飲食安全。 食藥署簡任技正陳美娟表示,食品添加物製造業稽查是每年例行專案檢查,去年檢查 38 家, 只有 2 家因食品添加劑未標示清楚受罰,今年預計稽查 40 家,若是連續 2 年都未稽查者,將會 優先列為稽查對象,今年稽查時間將於 7 月 15 日啟動,實施至 10 月 31 日止。 食藥署指出,本次稽查重點為原料來源及使用之合法性,另加強查核產品標示、食品良好衛 生規範準則(GHP)、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追溯追蹤、強制檢驗及食品安全監測計畫等項目之落實 情形,並於源頭抽驗食品添加物,檢驗是否含非法添加之化學物質。 食藥署進一步說明,倘查獲業者違反食安法相關規定,所轄衛生局將依法處辦,如 GHP 不符 合規定,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涉違反食安法第 8 條規定,可依同法第 44 條規定處新 臺幣 6 萬元以上 2 億元以下罰鍰;未依規定保存來源文件或建立食品追溯或追蹤系統,經命限 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涉違反食安法第 9 條規定,可依同法第 48 條規定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 若食品業者登錄不實、食品追溯追蹤建立或申報資料不實,可依同法第 47 條規定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另單方食品添加物未依規定辦理查驗登記,涉違反食安法第 21 條 規定,可依同法第 47 條規定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