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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定期查核實施 15 年 累計逾 150 萬家次 8 月查核近 4 萬家 1 千餘家聘移工超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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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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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為 保障本國勞工權益,並避免雇主超額聘用移 工,勞動部依規定於每年 2 月、5 月、8 月、11 月,每 3 個月定期查核製造業及屠宰業雇主聘 僱外國人人數及比例,截至 111 年 8 月止,勞 動部已經針對聘用移工廠商實施 58 次定期查 核,累計查核逾 150 萬家次,因為移工超額被 廢止許可製造業及屠宰業廠商累計有 4,662 家、廢止許可人數 6,960 人。 勞動部說明,針對定期查核未符合規定的事 業單位,將發函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協助辦 理求才登記,以及專案媒合推介本國勞工,當 雇主所僱本勞減少以致移工人數超標,可透過 增聘本勞,或是減少移工人數的方式,讓比例 符合規定。 根據勞動部 111 年 8 月定期查核資料,有 3 萬 9,660 家製造業及屠宰業雇主接受查核,這 次查核結果有 1,025 家雇主聘僱移工人數超過 所核配比例,違法比率為 2.58%,已發函通知 限期改善;另外 65 家雇主經要求限期改善, 但複查後仍未符合規定,將廢止其招募許可與 聘僱許可,而廢止許可移工人數有 95 人;6 個 月前查核已完成改善比率 8 成 9。 又 3 萬 9,660 家製造業及屠宰業雇主接受查 核,其中有 1 萬 6,455 家製造業與屠宰業雇主 有申請外加就安費引進移工配額滿 3 個月接受 查核,查核結果,其中 633 家雇主移工超標要 求限期改善,有 38 家須提報廢止移工配額, 廢止 51 人。 勞動部為鼓勵失業勞工投入缺工行業,勞工 若失業連續達 30 日以上或非自願離職等,向 公立就服站辦理求職登記,並推介到製造業、 照護服務業或是營造業就業達 30 天以上,就 可領到就業獎勵,期間最長 18 個月、最多可 領到 10 萬 8,000 元。 勞動部指出,缺工獎勵津貼成效,111 年 1 月至 9 月推介到製造業有 2,575 人、就業人數 1,418 人。 製造業定期查核制度自 97 年 5 月首次實 施,期間陸續公告擴大查核對象,至 111 年 8 月止,已實施 15 年、定期查核次數有 58 次, 累計查核 150 萬 2,057 家次,其中使用移工超 過比例被要求限期改善累計 4 萬 1,997 家次, 約占查核總家次 2.80%;超過 6 個月改善期未 完成改善累計 4,662 家次,共有 6,960 名移工被 廢止。 勞動部提醒,針對被通知改善的雇主,必須 在規定期限增聘本國勞工或減少移工,以符合 規定;如屆期未改善之雇主除被廢止超額之移 工聘僱許可外,仍需面臨就業服務法核處新臺 幣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