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移工發生曠職失聯 勞動部重申立即通報不須等3天
  • 日 期
    2022-11-10
  • 內 容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重申,依現行就業服務法規定, 移工一旦發生行蹤不明,雇主可立即透過勞動部建立的通報平臺進行通報,通報系統均立即傳 輸移民及警察機關啟動協查,並不需等待 3 天才能報警。 由於有媒體報導澎湖縣一夜失聯多名外籍漁工,雇主需等待 3 天才能報警尋查,勞動力發展 署提醒,雇主如有發現移工曠職失聯情形,可立即自行或委託仲介至勞動部行蹤不明移工網路 通報平臺(https://labor.wda.gov.tw/labweb/Login.jsp)進行通報;如有通報疑義,可電洽勞動部 1955 服務專線專人協助。 發展署說明,為加強稽查失聯移工,102 年就業服務法已修正第 56 條規定,雇主於發現移工 曠職失聯時,可立即通報移民及警察機關啟動查察。為便於雇主單一窗口通報作業,勞動部同 時建立行蹤不明移工網路通報平臺,雇主或所委託仲介均可運用平臺,立即登錄移工失聯資訊 進行通報,系統會立即自動傳輸移民及警察機關啟動查察;另在移工曠職失聯滿 3 日後,雇主 依法向發展署申報失聯移工廢止聘僱許可之處分,以利後續移民署及駐外單位管制失聯移工查 獲遣返後,不得再入境工作。 發展署強調,為有效遏阻非法媒介及非法僱用失聯移工,已提案修正就業服務法,提高非法 媒介者罰鍰金額 3 倍至最高 150 萬元,及非法僱用罰鍰金額最高 75 萬元,由現行以案計改以非 法僱用人數計罰外,並持續與移民署及國安單位合作加強查緝失聯移工及不法集團;另鼓勵民 眾檢舉失聯移工、非法雇主及非法媒介,一經查獲最高可核發檢舉獎勵金 7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