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家事移工強制納職保 雇主按季繳納保費 配合一站式入境服務 加保後簡訊通知雇主
  • 日 期
    2022-11-23
  • 內 容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險法》已於 111 年 5 月 1 日上路,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為職 災保險的強制投保對象,勞保局按季寄發保險 費繳款單,8 月份已寄發 15.1 萬名家事移工的 繳款單給雇主,一次繳納 3 個月保費共 135 元, 聘僱家事移工的雇主,應按時繳納保費,以確 保勞資雙方之保險權益。 災保法擴大強制納保範圍,凡年滿 15 歲以 上,受僱於登記有案單位(領有執業執照、依法 已辦理登記、設有稅籍)之勞工或經中央主管機 關依法核發聘僱許可雇主之勞工(家事移工), 不論單位僱用人數若干,均屬強制納保對象。 根據統計,雇主未依規定為其勞工加保職災保 險有 400 多件,將處 2 萬元至 10 萬餘罰鍰。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副司長陳文宗說明,勞工 不分國籍、不分職類,皆有工作安全保障需 求,其中該法第 6 條明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 聘僱許可之家事移工,應以其雇主為投保單 位,參加職保為被保險人,又為簡政便民及兼 顧行政效益,勞工保險局已主動比對家事移工 之聘僱許可資料,協助雇主納保,並將於每年 2 月、5 月、8 月及 11 月之 25 日前寄發保險費 繳款單,勞保局 8 月份已寄發 15.1 萬名家事移 工的繳款單給雇主,一次繳納 3 個月保費共 135 元。 勞保局納保組長黃錦儀進一步說明,目前對 外籍家庭幫傭及家庭看護工之雇主是運用勞 動力發展署提供之家事移工聘僱許可資料,以 發函方式通知雇主相關加保規定,並辦理簡便 加保作業,由於發展署規劃辦理「新聘家事移 工一站式入境講習服務」,預計自 112 年起, 發展署將於新聘家事移工完成入境講習後,將 移工及雇主資料傳輸勞保局辦理參加職保,勞 保局於完成加保作業後,再以簡訊寄發新投保 核定通知予雇主。 黃錦儀提醒,勞保局會主動協助雇主為家事 移工加保,但是雇主不再聘僱該名家事移工 時,應於家事移工離職當日填具退保表通知勞 保局辦理退保,另外,繳款單是寄送至移工聘 僱許可函之雇主地址,如地址已變更需填列 「投保單位變更事項申請書」至勞保局,以便 更新單位通訊地址。 黃錦儀表示,家事移工按季收費,其職災費 率為 0.18%,其第一級是依基本工資計算,以 每位勞工每月投保薪資 25,250 元計,單月保險 費為 45 元,一季則是 135 元,主動納保投保級 距為基本工資,但若實際領取薪資高於基本工 資,則應核實申報。 112 年基本工資調升至 26,400 元,其職災費 率維持 0.18%,112 年家事移工職災保費單月 48 元、較現行增加 3 元,一季則是 144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