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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農曆春節將至違規攜帶或郵遞豬肉製品將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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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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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移民署表示,我國放寬邊境檢疫措施並自 111 年 12 月 10 日起取消入境旅客人數限制後,檢疫機關已於國際機場查獲 5 起外來人口違規攜帶豬肉產品 入境的案例;適逢農曆春節將屆,移民署再次提醒新住民及移工朋友,不要於入境時攜帶或以 郵包快遞寄送輸入非洲豬瘟疫區豬肉及豬肉製品來臺,以免受罰。 移民署說明,隨著我國逐步放寬邊境檢疫措施,入境旅客人數持續增加,已發生 5 起外來人 口,因不諳我國法令,而自非洲豬瘟國家地區,攜帶家鄉豬肉火腿腸入境被查獲的案例,其中, 4 名來臺觀光的旅客,皆因無法當場繳清新臺幣 20 萬元罰鍰,而依規拒絕入境,包括 1 名初次 來臺觀光的越南籍父親,本與家族 10 多位成員一同來臺旅行,因無法當場繳清新臺幣 20 萬元罰 鍰,而被拒絕入境,只好獨自返回越南。 另外,1 名為初次申請來臺工作的移工,原先無法繳納新臺幣 20 萬元罰鍰,最後由家人代為 繳納,始得入境,還沒開工賺到錢,就得先支付大筆罰鍰。 移民署表示,時值農曆春節前夕,因思鄉情懷及贈禮習俗的關係,透過郵包或快遞寄送家鄉 食品食材來臺的情形本就會較平時增加,不過非洲豬瘟疫情持續肆虐世界各地,為防堵非洲豬 瘟疫情乘勢入侵,移民署再次提醒新住民及移工朋友,不要自行或請託親友攜帶非洲豬瘟疫區 肉製品來臺,違者受罰金額最高將達新臺幣 100 萬元,無力繳納者將被拒絕入境。 同時呼籲新住民及移工朋友,一起勸導家鄉親友,不要郵寄(快遞)應景肉品或含肉類加工食品 來臺,除了寄件人有相關罰則以外,現在收件人也會依違規次數裁罰新臺幣 20 萬元或 100 萬元, 千萬不要因為想念家鄉味,誤觸法網而付出高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