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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立院初審通過就服法 失聯移工遞補期縮短 家庭看護工等待 1 個月其他工作類別 3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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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3-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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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立 法院衛環委員會 12 日審查《就業服務法》第 58 條修正草案,不分朝野立委共有 22 個修法 提案,今天就服法第 58 條修正案送出委員會, 交院會處理,家庭看護工遞補等待期間縮短至 1 個月、另其他工作類別遞補等待期間縮短至 3 個月;外國人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經雇主同 意轉換雇主或工作,由新雇主接續聘僱,或經 勞動部廢聘雇許可逾 1 個月未由新雇主接續聘 僱,原雇主就可提出遞補申請。 勞動部說,首波受惠廠工雇主約 2 千家,家 庭雇主 1 千人,未來則是每月受惠 1 千人,產 業 650 人、家庭 350 人。 雇主同意移工轉換工作 廢聘逾 1 個月可提遞補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 12 日安排審查就業服務 法第 58 條修正草案。 立委王美惠提案說明,家事移工逃逸要 3 個 月才能申請,但是移工有手機,很容易逃跑, 還未申請到移工就需要有 1 位家人離職沒有工 作去照顧,提案失聯縮短到 15 天就可以申請。 立委游毓蘭提案說明,原先就服法第 58 條 是保障移工,由於時空環境改變,現在變成對 雇主的折磨,移工因為非法媒介或是高薪吸引 致失聯嚴重,現在廠工須等 6 個月、家事 3 個 月,等找到適合的人需要半年,長照也無法協 助,對被看護者嚴重影響,她提案失聯後馬上 能申請,同時刪不足 6 個月無法遞補的規定。 立委楊瓊瓔提案說明,移工逃逸遞補時間過 長,造成雇主人力運用困難,她提案家事移工 失聯遞補等待期改為 1 個月、廠工則改為 2 個 月,以解決人力空缺的問題。 立委溫玉霞提案說明,失聯移工嚴重,移民 署資料前年失聯人數 5.8 萬人現在是 8.2 萬人, 針對需要全天照顧的被看護者,縮短空窗期是 朝野有共識的,提案工廠 1 個月、家事移工 15 天,另申請時間不用限制,遞補不足 6 個月無 法申請應刪除。 立委洪申翰質詢,家人失智失能如何因應? 是否要辭職照顧,每年 36 萬因為要照顧家人 而離職,這趨勢會越來越多,勞動部如何因 應?建議顧老假、家庭照顧假,聘僱家庭移工 的家庭會有空窗期,移工失聯、廢聘未出國 前、移工廢聘轉出前有 2 個半月空窗期,為何 要有空窗期,勞動部給一進一出的原則,需要 新的移工與要出境的移工是兩回事,雇主需要 坐監 2 個半月,多數的家庭就會去找非法的, 這是我們的制度造成的,給廢聘函後為何不能 立即遞補,建議縮短至 1 個月。 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支持縮短遞補等待 期,近年人口結構快速變遷,每年工作人口減 少 18 萬人,且國人就業觀念及習慣均已改變, 配合產業需求及國家建設經濟發展,以及基於 人道考量、被照顧者家庭之經濟負擔,可適度 縮短遞補等待期間。 縮短遞補期有配套措施 長照 2.0 服務及專案媒合 許銘春指出,內政部移民署先前調查行蹤不 明主因為雇主要求超時工作、扣薪、未付加班 費或勞資關係不睦等,如遞補等待期取消或過 短,雇主遞補移工容易、成本低,易疏於管理、 降低法遵強度,道德風險增高,難以管控移工 人數。 許銘春表示,縮短遞補期再搭配套措施,家 庭照顧空窗期得申請長照 2.0 照顧及喘息服 務,被看護者如經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 為長照需要第 2 級以上,可申請照顧及專業服 務、交通接送、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 務、到宅沐浴車服務以及喘息服務等所有長照 服務,以紓解家庭照顧壓力。 至於產業遞補等待期實施專案媒合 3 個月, 產業申請遞補等待期間,勞動部可依產業人力 需求,提供求才推介服務及專案媒合計畫,並 運用僱用獎助、跨域就業補助等就業促進工 具,協助雇主補實人力。 另外,維持原聘僱許可剩餘 6 個月以上得遞 補規定,許銘春說明,因雇主取得遞補許可 後,可自國內承接或自國外引進移工,並與移 工合意後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倘原聘僱許 可得遞補有效期間少於 6 個月,除導致遞補新 移工之聘僱許可效期過短外,並將使雇主及新 移工立即面臨期滿續聘或期滿轉換之抉擇,將 會降低新移工合意接續聘僱或來臺工作意 願,不利雇主遞補新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