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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外籍家庭幫傭申請資格勞動部研議鬆綁 協助照顧擬開放有 2 名 4 歲以下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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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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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立委 反映,本國人申請外籍幫傭資格嚴苛,要求鬆 綁資格,以提升婦女就業與改善低生育率,勞 動部正收集意見,據悉會鬆綁資格,幼兒加上 長輩合計 16 點的點數擬降低,或是將長輩的 點數提高,另家中有 2 名 4 歲以下幼兒、或 1 名輕中度罕病兒即可申請外籍家庭幫傭。 由於幫傭資格限制多,多年來人數維持在 2 千人以下;根據統計,112 年 3 月底,外籍家 庭幫傭在台 1,603 人。 現行規定,幼兒加上長輩合計 16 點(雇主 未滿 6 歲之子女、年滿 75 歲以上之直系血親 尊親屬或繼父母、配偶之父母或繼父母之年 齡),其中 6 歲至 75 歲不計點數,或是有 3 名 6 歲以下子女,抑或是有 4 名以上之 12 歲以 下子女,且其中 2 名為年齡 6 歲以下,可聘外 籍幫傭。 最近一次修正外籍家庭幫傭申請資格,係因 民進黨立委陳瑩持續多年關切質詢外籍家庭 幫傭申請資格,陳瑩甚至在立院質詢時,帶了 一名已生育 6 名小孩的陳情人到立院現場,生 了 6 個還是不夠 16 分。 因此勞動部當時考量扶養多名年幼子女之 家庭,有較高幼兒照顧之協助需求,復因孩童 年齡增長,申請外籍家庭幫傭之點數遞減,實 務上可能無法符合聘僱外籍家庭幫傭之資 格,在 109 年 1 月修正法規新增「有 3 名以上 之年齡 6 歲以下子女」及「有 4 名以上之年齡 12 歲以下子女,且其中 2 名為年齡 6 歲以下」, 可提出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工作。 這次則是因為國民黨立委吳怡玎在 112 年 4 月 12 日質詢,老人與小孩缺人照顧,尤其是 80 歲以上長輩在家,許多中年人外出工作會擔 心,雖有需要、點數也不夠也無法取得資格, 質疑為何外國人在台年薪 300 萬元就可以聘請 幫傭,並指出香港與新加坡只要看經濟能否負 荷就可聘僱外籍幫傭,甚至香港只要薪資每月 達 1.5 萬港幣就可以聘僱;當時勞動部長許銘 春回應可檢討。 由於開放幫傭會影響國內婦女工作機會,勞 動部慎審研議,除年齡資格外,外籍幫傭協助 家務部分以及工作範圍都需進一步討論。 據悉,家庭幫傭放寬目前研議是家中有 2 個 幼兒就符合申請資格,但幼兒的年齡是指 4 歲 或 3 歲則要與衛福部研議;另也有提議家有 1 位 6 歲以下輕度或中度罕病兒可聘請幫傭協助 照顧,至於幫傭 16 點數是否要下修,抑或是 將年長者的點數增加,事關幼兒與長者的照顧 需求也需進一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