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100 人以上企業應有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
  • 日 期
    2023-05-26
  • 內 容

    為營造友善職場,建構育兒友善就業環境,彰 化縣政府呼籲轄內 100 人以上事業單位,應設置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或措施。另外,僱用 職工 50 人以上事業單位,則應設置職工福利委員會。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23 條規定,僱用受僱者 100 人以上的雇主,應提供哺集乳室及托兒設 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職工福利金條例亦有規定,凡公營、私營之工廠、礦場或平時僱用 職工在 50 人以上之金融機構、公司行號、農、漁、牧場等其他企業組織,應依法提撥職工 福利金,並設置職工福利委員會。 為鼓勵雇主設置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或措施,縣府自 6 月 1 日起至 7 月 15 日受理事業單 位補助經費申請,不限事業單位規模及僱用人數皆可提出,有意願申請的事業單位,可於 申請期間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https://childcare.mol.gov.tw)「線上申請補助專區」, 填寫申請書表,並書面列印用印後紙本郵寄至勞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