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題
    調整4大產業聘僱移工資格 勞動部法規會6/2審查
  • 日 期
    2023-06-05
  • 內 容

    勞動部調整 4 大類別聘僱移工資格,包括製造業、營 造業、農業與機構看護工,5 月 30 日草案預告期滿,勞動部 6 月 2 日安排法規會審查,聘僱資 格大多是依照草案預告內容,僅部分文字調整,待文字調整後再送法規會確認。 勞動部說明,法規會今天審查「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 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以及「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 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修正草案,預告期針對機構看護人數有提 出意見,認為機構 100 床以上護理人員以 0.5 計算不合理,不過,最後仍以預告條文通過,另對 於醫院的看護工計算方式則維持現狀,不納入護理師名額,待衛福部政策評估後再討論。 勞動部指出,草案內容除醫院聘僱看護工維持現行規定外,其餘多以預告條文通過,包括開 放營造業民間工程以 30%比率聘僱移工,機構看護工改以許可床位核給移工名額,並增加採計 護理人員併同本國看護人力以 1:1 比例聘僱移工,擴大農糧產業雇主資格,及新開放林業移工, 另調高製造業水產加工、豆腐製造及金屬船體等 3 行業移工核配比率為 B 級 20%,及新增製造 業雇主國內承接移工增額 5%彈性機制,草案有部分文字調整,待文字調整後再送法規會確認, 預計 6 月 15 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