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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非因雇主因素轉換 移工應回國重新申請 籲通盤檢討失聯、評估機制 保障弱勢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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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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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立 委溫玉霞、王鴻薇 5 月 30 日舉辦移工問題總 體檢公聽會,邀集移工雇主、身心障礙家屬代 表、仲介業者及相關領域專家,聚焦巴氏量 表、就安費、失聯移工等議題,與政府部門對 話。與會雇主及病友代表提到,申請引進時已 如實告知被照顧者及家庭狀況,應禁止轉換雇 主;若移工入境後非因雇主因素要求轉換,應 回母國重新申請,損失不能只由雇主承擔。 仲介業者也認為,目前就安基金委員會不僅 沒有家庭看護工雇主的參與,甚至有部分參與 單位一邊拿經費,一邊參與審核監督,更有團 體表面是 NGO,實際卻是專拿政府錢打擊合法 雇主及仲介,顯示目前制度的缺失,也支持廢 除家庭看護工就安費。 病況不可逆應免除評估 勞部擬簡化、擴大免評 重度腦麻患者家屬代表陳媽媽說,前後請過 兩名外籍看護,花了 10 多萬元,面試時雖確 實告知工作內容及病患狀況,但移工入境沒多 久卻要求換工作,政府也無法給予任何協助。 她認為,若已清楚告知被照顧人狀況,就應禁 止家庭看護工轉換雇主,且反對雇主繳交的就 安費用於安置移工。 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常務 理事陳靜儀則主張,針對不可逆的病況應廢除 巴氏量表評估,免除病患來往奔波之苦。協會 強調,引進移工是解決雇主需求,政策不應偏 重移工權益而犧牲臺灣人民,也要嚴禁同名外 勞多次轉換。 其他建議,包括嚴查安置外勞有無打黑工、 取消重症家庭雇主就安費、家庭看護由衛福部 主管,以及嚴懲失聯移工。 勞發署副署長賴家仁回應,並非所有申請聘 僱外籍看護工的案件都需要被照顧人醫療評 估,符合特定條件可免評,後續如何簡化程序 或是擴大免評的條件,勞動部會跟衛福部協 商。 依規定,不可歸責雇主事由,移工不得轉 換,除非特殊狀況才能跨業轉換,未來將思考 如何讓國外的訓練更加完整,透過一站式服 務,協助其適應在臺生活。1955 並非移工專 屬,雇主如有需要,亦可撥打專線尋求協助。 衛福部長照司長祝健芳說明,針對全癱、行 動不方便的病患可申請到宅評估,109 年進一 步開放符合相關規定的診所到宅開立病症診 斷證明,未來會加強宣導,讓民眾了解。 新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莊國亮表 示,目前有很多洗腎、癌症病患只因尚可行 動,就開不出診斷證明,等到醫師願意開巴氏 量表時已時日不多,這是制度殺人。由於很多 中度身心障礙亦有照顧需要,他建議,將身障 申請的項目、級別放寬,未滿 80 歲者巴氏量 表 60 分,以及 80 歲以上含一項失能,即開放 聘僱外籍看護工。 取消家庭看護工就安費 補貼重症薪資穩定人力 去年中階技術人力上路,雇主全面免繳就安 費,莊國亮支持家庭看護工就安費應廢除,重 症程度達到一定級別,研議由政府給予薪資補 助,協助穩定人力。 賴家仁表示,就安費數額可透過修法處理, 如對減免的條件有共識,都可以討論。 移民署組長張文秀表示,疫情後國境鬆綁, 自去年 6 月起加強查處,今年再度推動擴大自 行到案專案,截至 5 月28 日止,共已查處 14,557 名逾期外來人口,其中 9,668 名為移工,約佔 七成。 移民法入出國修正條文提高逾期停居留外 來人口罰鍰,以及延長管制來台期間至 7 年, 也已三讀通過,從各面向解決失聯移工問題。 日前發生家屬因開不出巴氏量表,在診間對 醫師暴力相向的事件。林口長庚紀念醫院神經 內科主治醫師徐文俊主張,專業醫師應回歸疾 病的診斷與鑑定,各種失能與失智程度評估鑑 定,在長照 2.0 推動以後,應該可以重新檢討, 而醫師回歸開立疾病診斷書與建議書。至於現 在各式殘障等級鑑定,包括移工聘雇、身心障 礙手冊、勞農保殘障證明,應該統籌辦理,而 非各自為政,以免徒增民眾奔波之勞。